Page 9 - 中国共产党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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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章程 远 员
正式党员;需要继续考察和教育的,可以延长预备期,但不能
超过一年;不履行党员义务,确实不具备党员条件的,应当取
消预备党员资格。预备党员转为正式党员,或延长预备期,或
取消预备党员资格,都应当经支部大会讨论通过和上级党组织
批准。
预备党员的预备期,从支部大会通过他为预备党员之日算
起。党员的党龄,从预备期满转为正式党员之日算起。
第八条摇 每个党员,不论职务高低,都必须编入党的一个
支部、小组或其他特定组织,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接受党内外
群众的监督。不允许有任何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不接受党内
外群众监督的特殊党员。
第九条摇 党员有退党的自由。党员要求退党,应当经支部
大会讨论后宣布除名,并报上级党组织备案。
党员缺乏革命意志,不履行党员义务,不符合党员条件,
经多次教育仍无转变的,应当劝他退党。劝党员退党,应当经
支部大会讨论决定,并报上级党组织批准。如被劝告退党的党
员坚持不退,应当提交支部大会讨论,决定让他限期改正错
误,或宣布把他除名,并报上级党组织批准。
党员如果没有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不参加党的组织生
活,或不交纳党费,或不做党所分配的工作,就被认为是自行
脱党。支部大会应当决定把这样的党员除名,并报上级党组织
批准。
第二章摇 党的组织制度
第十条摇 党是根据自己的纲领和章程,按照民主集中制组
织起来的统一整体。它在高度民主的基础上实行高度的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