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7 - 中国共产党第十一届中央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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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第十一届中央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公报 苑
须受到国家法律的切实保护;不允许无偿调用和占有生产队的
劳力、资金、产品和物资;公社各级经济组织必须认真执行按
劳分配的社会主义原则,按照劳动的数量和质量计算报酬,克
服平均主义;社员自留地、家庭副业和集市贸易是社会主义经
济的必要补充部分,任何人不得乱加干涉;人民公社要坚决实
行三级所有、队为基础的制度,稳定不变;人民公社各级组织
都要坚决实行民主管理、干部选举、账目公开。会议认为,在
今后一个较长时间内,全国粮食征购指标继续稳定在一九七一
年到一九七五年“一定五年”的基础上不变,绝对不许购过
头粮。为了缩小工农业产品交换的差价,全会建议国务院作出
决定,粮食统购价格从一九七九年夏粮上市的时候起提高百分
之二十,超购部分在这个基础上再加价百分之五十,棉花、油
料、糖料、畜产品、水产品、林产品等农副产品的收购价格也
要分别情况,逐步作相应的提高。农业机械、化肥、农药、农
用塑料等农用工业品的出厂价格和销售价格,在降低成本的基
础上,在一九七九年和一九八○年降低百分之十到十五,把降
低成本的好处基本上给农民。农产品收购价格提高以后,一定
要保证城市职工的生活水平不致下降。粮食销价一律不动;群
众生活必需的其他农产品的销价,也要坚决保持稳定;某些必
须提价的,要给予消费者以适当补贴。会议还讨论了加强农业
科学教育、制定发展农林牧业的区域规划、建立现代化的农林
牧渔业基地、积极发展农村社队工副业等重要问题,决定采取
相应的措施。
全会指出,城乡人民的生活必须在生产发展的基础上逐步
改善,必须坚决反对对人民生活中的迫切问题漠不关心的官僚
主义态度。同时,我国经济目前还很落后,生活改善的步子一
时不可能很大,必须把有关的情况经常告诉人民,并在人民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