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6 - 中国共产党党章
P. 6

缘 猿 愿   建党以来重要文献选编(一九二一 ——— 一九四九) 第二十二册

        候补党员的义务和权利,除无选举权、被选举权与表决权
   外,与正式党员同。

        第八条摇 候补党员候补期满,转为正式党员时,须经支部
   大会的决定,及原批准入党之上级党委或相当的上级党委的批准。

        候补党员的候补期限,所属党委得决定延长或缩短之。
        候补党员经过候补期间考察后,被认为不能入党者,得取
   消其候补党员资格。

        第九条摇 党员的党龄,由候补党员决定转为正式党员之日
   算起。

        第十条摇 党员及候补党员由这一个组织转移到另一个组织
   的工作地区时,即作为后一个组织的党员或候补党员。
        第十一条摇 党员及候补党员请求脱党者,须向党的支部正

   式申请,由支部大会通过除名,并报告上级党委备案。
        第十二条摇 凡党员及候补党员,没有正当理由,在六个月

   内不参加党的生活,不进行党所分配的工作,又不缴纳党费
   者,即认为自行脱党,由党的支部大会通过除名,并报告上级
   党委批准。

        第十三条摇 开除党员或候补党员的党籍,须经该党员或候
   补党员所属之支部党员大会的讨论和决定,并须经上级党委的
   批准,方能认为有效。

        支部以上之各级党委,在特殊情况下,均得决定开除党员
   及候补党员的党籍,但均须经上级党委之批准,方能认为有效。



                     第二章摇 党的组织机构



        第十四条摇 党的组织机构,是按照民主的集中制建设起来
   的。民主的集中制,即是在民主基础上的集中和在集中领导下
   的民主;其基本条件如下:


            中共中央党史和文献研究院网站制作 www.dswxyjy.org.cn
   1   2   3   4   5   6   7   8   9   10   11